办理程序:
1. 在校生出具成绩证明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(校园卡、学生证、身份证)到教务处办理。如代他人办理,需携带其有效证件。已毕业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并记牢在校期间学号。
2. 办理成绩单需先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(蒲河校区文华楼154B房间)登记学号、姓名、成绩单用途等信息并出示证件。
3. 打印成绩单后,到教务处办公室(蒲河校区文华楼153A房间)加盖教务处成绩印鉴并登记。需要多份成绩单者,需先提出需要份数,复印后再加盖教务处成绩印鉴。
4. 教务处暂不提供英文成绩单,需要英文成绩证明者需要参照教务处出具的中文成绩单自行翻译,将中、英文成绩单一并交教务处复核。英文成绩单如为多页,则每页均需要写明学籍信息;英文成绩单中的课程顺序须与中文成绩单一致,成绩不得更改
教务处仅可出具2000年之后入学学生的中文成绩证明,2000年之前入学需到档案管理中心综合档案科(崇山校区图书馆北侧楼梯处,电话024-62202809)办理。
联系方式:
教务处教学管理科024-62202261 蒲河校区文华楼154B
教务处办公室 024-62202293 蒲河校区文华楼153A
教务处
2009年9月